关税新知|重庆关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来了!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重庆海关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工作。
我们跨境电商企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功能真是翘首以盼,能在重庆关区试点真的是太棒了!那要怎么办理和使用呢?
别急,关小税这就带您仔细了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业务流程。
重庆关区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可选择参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的要求,使用新一代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
企业签约
支付企业使用法人卡登陆“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选择“金融服务”-“签约管理”-“三方协议签约”-“签署协议”。选择签约关区和银行,填写缴款账户等信息后发送签约申请。经海关和银行校验相关信息后确认签约,协议生效。
注意:对于已签约且签约银行及账户未变的,无需再次签约;签约银行或账户有变化的,需再次签约。
支付流程
(一)电子支付
支付企业登陆“单一窗口”,选择“税费办理”-“货物贸易税费支付”-“支付管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单支付”,在“未支付”界面查询待缴税单。勾选拟支付税单,通过“申请支付”(企业支付两级审批)或“直接支付”功能支付税款。
注意:缴款书生成即向企业传输税单数据,开始计算缴款期限。
(二)税单查询
(一)企业可在“支付状态”栏查看支付情况,点击状态按钮可查看支付记录流转详情。
注意:如需查询税单对应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明细,仍需在“单一窗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进口”-“税单管理”模块查询。
(三)税单核注
税单电子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核注税单,并返还原核扣的税款担保金额。如电子支付未成功,可按原有模式前往现场海关进行办理。
(四)完税凭证
目前暂无企业端税单版式打印功能,企业如需完税凭证,需在完成电子支付后联系现场海关打印。
▪ 企业可选择使用新一代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也可选择柜台支付。
▪ 企业应避免电子支付的同时柜台支付,造成重复缴税的情况发生。如重复缴税,需按照相关退税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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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重庆海关关税处 西永海关
供稿:向小禄 刘令 张笑天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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